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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宝安警察不文明执法的同时还显露了他的道德败坏

2016-06-11 15:04:07      点击:
      根据网络消息网友视频爆料,深圳宝安两个女孩过马路时被警察盘查身份证,因没带,被警察强制传唤。警车上,双方起言语冲突。警察质问女孩“我怀疑你是个男人”“把你们跟艾滋病关一起去”。@平安宝安回应称已关注到流塘所民警执法不规范视频。随后,深圳宝安区警方公布处理结果,涉事民警停止执行职务,参加学习班,等候进一步处理。宝安区公安分局局长周兆翔向两名当事人赔礼道歉,也向全社会道歉,称“看了视频,反应就是两个字‘愤怒’”。“如果当事人是我,是我的家人,我能平静吗?讲一千个一万个道理,对人造成了伤害,除了不文明,还有羞辱人格。”“此名民警在车上的行为让人大跌眼镜大失所望,满口胡言乱语,连一个公民的形象都不如。”

  视频所示片段展现的执法者与被执法者,情绪都已足够激动,但涉事警员的言语显然更失去控制。目前信息所透露的事件起因是警察查验行人身份证,而现行《居民身份证法》是在2011年新修改的版本。在旧版规定“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三种明确情形之外,新增了“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机场或者在重大活动期间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场所,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情形,从涉嫌违法犯罪等非正常社会状态下的查验,扩展到常态化的一般公共场所查验权,但即便如此,新法也同时要求,查验行为须以出示执法证件为前提。《警察法》也规定,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当场盘问、检查也需要出示相应证件。

  对于警察日常执法的程序性规范,并非不详尽,而且还有很多部,其中对于警员执法出示证件与否的规定,部分提法不尽一致,比如着制式警服是否还有必要出示警官证。《身份证法》、《警察法》明确要求查验证件需先亮证,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盘查规范》中却分情况对待(着装无须亮证),按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立法规则,《身份证法》、《警察法》也应被严格执行。即便如前述《盘查规范》,也明确要求“民警执行盘查任务时,应当始终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这与此次事件中涉事民警的情绪、言辞显然形成不小反差。

  及至视频所示的阶段,已从警察能否当街查验身份证、需要遵循怎样的法定程序等问题,演化为警察执法过程中的言语粗鲁、威胁恫吓、语不择言,正如宝安警方回应所称的“执法不规范”问题,后者显然更恶劣。警察执法为什么必须规范,执法行为的规范化究竟有多重要,不仅有规范还有文明。规范文明的警察执法行为,不仅代表政府施行法治的形象,也事关法律能否对警权予以有效约束的制度性大问题。一线警员与社会公众朝夕接触,其一举一动都兹事体大。正如此前《人民日报》刊文所言,“当前媒体格局、舆论环境、传播方式发生深刻变化的时代背景下,一个看似不起眼的执法细节很可能就会演变成一起公众热议的舆论事件”。

  5月20日,也就是本次事件发生前一天,中央深改组第24次会议通过了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专题文件,旨在深化和完善公安执法权力运行机制,“着力解决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等突出问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在5月21日强调,“要不断完善制度机制,紧紧围绕公安执法活动的重点方面和关键环节,进一步规范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行为,规范执法决策机制、监督机制”。而说到底,检验诸项改革深化措施的最终落脚点,依然还是最具体的每一次、每一项警察执法行为,以及这类行为所带给普通社会成员的最真切的“被执法感受”。“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诚哉斯言!

    网友跟帖,该民警素质如此低下,应该人肉他。和谐社会绝对不能容忍这种老鼠屎,害群之马是挖社会主义墙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