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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辅警当内鬼被判刑 (图)

2018-04-06 15:32:37      点击:

    金辉警用器材专卖店分享消息:现实中警察当卧底是有的,但这个卧底竟是犯罪分子在警方的卧底,为犯罪分子泄露警方机密,多次逃脱警方的查处,其性质十分恶劣,正式一防二防家鬼难防。


       3月29日,兴化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件,某派出所两名辅警因为犯罪分子通风报信,而被判处刑罚。
      该案中,被告人王某某与张某均为兴化某派出所辅警,根据《江苏省保安联防等公安辅助人员七条禁令》、《泰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纪律》等规定,派出所辅警负有协助民警查禁犯罪活动的职责。某日,在聚餐过后,王某某的一位朋友请王某某为其摆放赌博机一事予以关心,希望在派出所处警时能提前告知,帮助其逃避司法机关的处罚,王某某碍于情面,答应了朋友不正当的请托,并与被告人张某一起为此事予以关照。其后,两名被告人接连两次在派出所接到举报电话时通风报信,使得派出所民警查处落空。
      两名被告人作为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明知他人行为违法的情况下仍然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
     不仅破坏了司法队伍的廉洁性,也肥沃了违法犯罪行为的土壤,为保障司法公正,净化社会风气,提高司法工作人员公信力,严厉打击“保护伞”势力,兴化法院对被告人王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对被告人张某判处拘役五个月。

法官说法: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是指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辅警是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协助民警执法、维持公共安全,功能与配备介于现在的保安与正规警察之间,赋予基本的执法权,其在履行职务时也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法官提醒,希望国家工作人员尤其是负有查禁活动职责的工作人员要引以为戒,汲取反面教训,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严格依法办事。

防止泄密 基层民警、辅警十不做

一、户籍信息不拍照
二、内部文件不上网
三、案件办理进度不拍照
四、内网、外网U盘分开用,文件转换用单机
五、执法记录未经批准不上网
六、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不该看的不看
七、不在非保密场所阅办、谈论秘密。
八、不擅自记录、复制、拍摄、摘抄、收藏秘密。 
九、不擅自携带秘密载体去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 
十、不使用无保密措施的通信设备、邮政和互联网络传递秘密。
      金辉警用器材专卖店业务经理提示,一次聚餐就收买了他们,真是拉低了辅警群体该有的气质。本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单警装备销售和研发的一体化企业,主要面向国内公安派出所交警队伍及各类需要安保场所器材提供,按采购手续专业提供正规制式服装,其中可大批量按企业招标合同生产市场监督服装,交通路政服装,卫生监督服装,文化执法服装,农林监管执法服装,行政执法服装,一线品牌专业执法类服装配饰等,本公示同时还拥有目前国内先进的电脑织唛流水线和专业制作团队,警用装备取得国家相关检测证书和专利,各类警察日常用品齐全,价格公道。 如需了解更多警用品类产品可以联系我们客服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