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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不得从事微商行业 有处罚案例

2019-11-13 19:17:43      点击:
       金辉警用器材专卖店分享消息: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文广旅体局文化行政执法大队科员张某,和很多沉浸在初为人母喜悦中的新手妈妈一样,通过妈妈群、微商、代购等途径购物,做足了宝宝吃穿用的功课。但她借着这个由头,趁机做起微商生意,踩了工作纪律的红线。
       2018年夏天,张某的女儿蹒跚学步,她想买一辆轻便好用的推车给女儿使用。看过一些推荐后,张某通过一个母婴群给女儿买了一辆口袋车,她也因此认识了一个住在附近的宝妈。两个新手妈妈有说不完的话,一来二去,邻居宝妈极力推荐其加入代理,这样张某购买母婴产品也都能享受相对优惠的价格。张某想到自己正好有购买需求,就马上交钱入了代理,用于为女儿购买尿不湿、玩具等。有了一次次购物经验后,张某对母婴物品购买的经验越来越丰富,因为对这方面了解比较多,也会替朋友推荐和代买。

       2019年2月左右,张某的爱人开始创业,考虑到张某了解母婴产品以及有相对低价拿货的优势,由其注册了一个微信号,用于发布婴儿推车、尿不湿和其他母婴用品等产品信息,对象主要集中在朋友、亲戚和邻居中。

       起初,张某利用中午和晚上帮忙回复处理买家的留言和订单信息,但有时买家也会在工作时间咨询、下单,张某怕买家等太久耽误生意,看到了也会回复和处理订单信息。由于商品本身金额不高、数量不多,且张某认为自己只是帮着丈夫处理些客服工作,心态上逐渐放松,没有意识到这已经违反了纪律。

       今年4月,拱墅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收到“张某工作时间做微商”的问题线索后,迅速进行查证,很快核实了张某存在参与其配偶许某微商经营活动的情况。鉴于情节较轻,张某认识态度好,由所在单位党委对其进行谈话批评教育,并责令其作出检查。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公职人员在享受网络购物便利的同时,必须始终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恪守纪律红线、坚守道德底线,不越雷池、不踩红线、不越底线。买得开心,更要买得安心!
       金辉警用器材专卖店业务经理提示,本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单警装备销售和研发的一体化企业,主要面向国内公安派出所交警队伍及各类需要安保场所器材提供,按采购手续专业提供正规制式服装,其中可大批量按企业招标合同生产市场监督服装,交通路政服装,卫生监督服装,文化执法服装,农林监管执法服装,行政执法服装,一线品牌专业执法类服装配饰等,本公示同时还拥有目前国内先进的电脑织唛流水线和专业制作团队,警用装备取得国家相关检测证书和专利,各类警察日常用品齐全,价格公道。 如需了解更多警用品类产品可以联系我们客服了解。